一、2018年新變化
1、 申請代碼有重大調整,切勿直接選擇往年代碼直接申報,以基金委網站或者紙質版《指南》為準選擇申請代碼。
2、 申請書封面與簽字蓋章頁增加了“接收編号”,isis系統中提交申請書後生成“接收編号”,此後可退回繼續修改,項目名稱、項目類别、申請代碼不變的情況下,“接收編号”不會改變。基金委今年對此項不作硬性要求,以後可能作為形式審查要求之一。
3、 2018年,除優青、傑青、創新群體、海外及港澳學者基金和本地優秀青年人才培養專項之外的項目申請書中,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的簡曆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學術獎勵情況”的列舉方式調整為:
①10篇以内代表性論著;
②論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學術獎勵。但附件中上傳的代表性論著仍為5篇。
二、正式提交申請書前必須注意的問題:
1、 選擇申請代碼時,必須選擇到最後一級(6位或4位數字),《指南》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 申請書水印為NSFC 2018。
3、 項目組主要參與者:職稱人數要和下面表格中的數字對應,如果有國内其他單位人員,“基本信息”也必須在“合作單位”一欄中列上。
4、 預算說明書:各項都要有詳細測算依據,不能出現辦公電腦、移動硬盤、打印機、硒鼓等通用辦公用品,不能出現績效、管理費、電話費、網費、專利維護費等支出,不能出現不可預見費用,有合作單位時必須注明是否給合作單位撥款,以及撥款比例或金額。
5、 正文開始的“報告正文”四個字不得删除,藍色提綱部分不得删除或改動。
6、 正文中的年度研究計劃:必須從2019年1月開始,無縫銜接到項目執行期結束,且必須和基本信息頁所填時間一緻。
7、 無内容的提綱下面要寫無。
8、 申請人簡曆:教育經曆、工作經曆都必須按時間倒序填寫,碩士及以上經曆要寫導師姓名。
9、 參與人簡曆:同上,且必須是2018年新模闆,學生參與人不填寫簡曆。
10、 附件:代表性論著上傳5篇以内,成果類附件不随紙質版提交,但以下附件(若涉及)需要以紙質形式随申請書報送。
(1)在站博士後要有博士後承諾函;
(2)非全職聘用人員要附上合同和人事處證明;
(3)既不是博士又不是高級職稱的申請人,需要附上兩封專家推薦信;
(4)申請人是在職博士且依托在職博士單位申請,需要附導師同意函;
(5)涉及倫理研究要附倫理委員會證明,依托單位無倫理委員會可由學術委員會代章。
11、 簽字蓋章頁:簽字與蓋章必須原件,不能彩打。項目組成員中有國内其他單位人員,則必須加蓋合作單位公章,“基本信息頁”與“簽字蓋章頁”與“公章”的合作單位名稱必須一緻,國外參與人的電子簽名無效,不能親筆簽名時要附知情書,簽名處寫“見附件”。
12、 各頁的右下角的版本号必須一緻。
13、 申請人與主要參加者所有在研+申請項目累計工作時間不超12月/年。
三、曆年出錯率最高的原因:
1、 依托單位或合作研究單位未蓋公章或非法人公章,或所填單位名稱與公章不一緻,合作單位未寫全稱。
2、 不屬于本學科資助範疇。
3、 申請書内容不完整、信息前後不一緻。
4、 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未簽名或簽名與基本信息表中人員姓名不一緻。
5、 項目執行期限與年度研究計劃所列時間不一緻。
6、 無博士學位且無高級職稱的申請人未提供專家推薦信,推薦專家未寫工作單位。
7、 申請書缺頁、缺項或缺少主要參與者簡曆,簡曆無學習和工作經曆、研究基礎學習、未寫明導師姓名。
8、 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職稱信息不一緻。
9、 申請人寫錯參與人的身份證号。
10、博士後申報項目,申請書更改了項目名稱,但承諾函中未做相應更改。